巴拉人
部族名。满语意为“狂野之人”。又作巴拉玛,巴懒尼雅玛。先世为明代女真人,原居拉林河、阿什河,蚂延河及第一松花江一带。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为躲避兵役,纷纷逃入深山,集聚在张广才岭西麓定居。不入旗籍。旗人称其为“巴拉人”,即不受管束的狂野之人。以捕猎为生,兼营少许农业。傍水依山居住,以地窨子(乌克敦)为室,门向东开,室内设三炕。信奉萨满教。保留较多的女真语言特点。清末陆续出山,分别定居在黑龙江省双城、宁安、阿城、尚志、延寿、木兰、方正、呼兰、宾县、通化、巴颜及吉林省敦化、蛟河等诸县地。与汉族杂居日久,渐改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