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恺安城”(1724页)。
清代新疆官署名。光绪九年(1883)置。治所在今新疆乌什城。管理村庄28处、两驿站、13卡伦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2部游牧地。隶阿克苏道。副将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主要信仰伊斯兰教。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
见“北平蒙藏学校”(536页)。
毛南族民间宗教敬神活动之一,即“安龙谢土”。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有私生子出世和自然界出现异常现象及恶兆时举行。前者由私生子父母负担费用,后者由村内各户均分。历时3—5天,由师公主持,先祭龙,后
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汉文史籍译称满金台吉。孛儿只斤氏。※布延巴图尔鸿台吉第三子,※博硕克图济农弟。驻牧于黄河河套地区,坚持与明朝通贡互市,每岁入贡、赴市如约,未从其2兄侵扰明境。万历十二年(1
元地方蒙古军指挥机构。辖左、右手万户府、拔都万户府、哈答万户府、蒙古回回水军万户府、玘都哥万户府。掌各万户府境内军民科差征发,及统率调遣军马等事。前身为统军司都元帅府、蒙古军都万户府。天历二年(132
见“法因河卫”(1505页)。
见“白裤瑶”(604页)。
见“乌鲁斯博罗特”(3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