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志美
清代伊斯兰教经师、经堂教育山东学派创始人。字永华,或作蕴华。山东济宁人。回族。原籍撒马尔罕。9岁随父入京师(今北京)贡献狮子,而留居中国。或说祖籍江南,后徙山左。早年在陕西从胡登洲数传弟子学习伊斯兰教经典。学成后回山东讲学。康熙年间(1662—1722)出任大经师,主讲于关陇及大江南北。学识渊博,尤精波斯文。其所倡导之经学,继承陕西学派的传统,又有创新,注重博览,兼习阿拉伯文和波斯文经典,形成为山东学派。对认主学(即宗教哲学),造诣尤深,在穆斯林中享有很高威信,有“常仙学”之誉。尊称他为“常巴巴”(“巴巴”即“老人家”之意)。从事著述阅20年始成《哈挖衣米诺哈志》(又称《法尔西文法》,汉译为“波斯文法”之意),为学者所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