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锁郎哈真千户所”(2234页)。
兴安屯垦公署机关刊物。1929年于辽宁洮安创作,铅印,16开。1928年11月成立兴安屯垦区,隶属东北政务委员会。主要宣传屯垦事业及学术研究、公布法令。内容有法令、专载、新闻、评论、专著、译述、调查报
见“那木罕”(929页)。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库玛尔路协领公署”。因所辖居民分布在呼玛尔河流域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
见“阇阇干”(2105页)。
渤海国宗王。第三世王※大钦茂子。曾入唐为“质子”。大历九年(774),于延英殿受代宗接见后,回归渤海。
金代户类之一。即“官户”(1531页)。
契丹语音译。“通好”、“和好”之意。参见“斡勒”(2314页)。
即“丸都城”(129页)。
清乾隆(1736—1795)后对撒拉族聚居地区“内八工”和“外五工”的合称。※“工”,突厥语音译,指村镇、城堡等基层行政单位,相当于乡,管辖数村。前者指位于黄河南岸今循化县城以西的街子工、查加工、苏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