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彤柱
清代湖北五峰(今湖北五峰县)土官。又作张彤砫。因其世职被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慰使田舜年所夺,由己子田耀如顶替。雍正二年(1724),命袭深溪、石宝长官。十一年(1733),因容美宣慰使田旻如不法受劾,发兵催督赴京讯问。惧,缴出康字6903号印一颗,请求改土归流。十三年(1735),清廷以其首倡大义有功,赏千总衔,终生食禄,随营行走。
清代湖北五峰(今湖北五峰县)土官。又作张彤砫。因其世职被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慰使田舜年所夺,由己子田耀如顶替。雍正二年(1724),命袭深溪、石宝长官。十一年(1733),因容美宣慰使田旻如不法受劾,发兵催督赴京讯问。惧,缴出康字6903号印一颗,请求改土归流。十三年(1735),清廷以其首倡大义有功,赏千总衔,终生食禄,随营行走。
原始社会人们按地域结合、生产资料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时期的社会组织形式。亦称农民公社、毗邻公社、地域公社、土地公社,简称村社。狭义专指农业公社,广义包括游猎公社、游牧公社等非血缘性组织。原始社会末期,
清代东北驿道之一。自茂兴站起,西60里至蒙古境内色克吉,15里至纳哈代,15里至扪图克伊,40里至齐罕特默,50里至哈斐尔罕,50里至乌兰扎勒哈,18里至奈吉,30里至古尔班格尔,10里至俄尔拖巴喇,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的僧职名。在※德穆齐领导下,掌管全寺庙财务出纳诸事。地位不高,责任重要,多选择有一定办事能力者充任。
辽代通过征服战争俘掳来的汉族或其它少数民族人户。去向有三:一成为契丹诸宫卫管辖的蕃汉转户;二为大臣或外戚贵族私有的头下户;三为辽朝州县辖的二税户。
布依族民间传统节日。每年夏历7月14、15日晚间举行。流行于贵州兴仁县潘家庄乡一带。相传其先民初到此地,被敌人围困。7月14日夜,他们用“火箭”击退敌人。后人为纪念此次胜利,每年是日祭祖后,举行“打火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与南接太仆寺牧厂,西至察哈尔正白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哈尔盖乡,原居黄河南赛仓地方,为刚察“查香措登”(亲属七部落)之一。因与邻部发生草原纠纷,误伤人命,受官府和其它部落攻击,活动受限,生活贫困,遂从原部落分出,携10余户投
金代契丹语音译。地名。“冒离”意为“马”,“纳钵”意为“行在所”合之则为皇帝歇马驻跸之地。即金上京。见“上京”(114页)。
壮语音译,意为“百姓”。壮族平民称谓。从唐至清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载:广西左右江溪洞,除土官以外,平民谓之“提陀”。有独立的家庭经济,按其家人口多少向土官领耕“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