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见“拔也稽部”(1364页)。
元明傣族土司名。至正七年(1347)正月,以阅老丫等蛮归降,立老丫耿涑路军民总管府。治所在今云南景洪县北整董。明洪武十五年(1382)废。
约1688—约1759清代回族诗人。字图南,号南村。云南昆明人。明代回族诗人孙继鲁六世孙。康熙四十七年(1708)举人,官山东泗水县知县,有治声。自负不群,以诗古文辞见重於世。著《少华集》2卷,《锦川
金宋间的一次重要战役。天会三年(1125)五月,金灭辽后,十月,金太宗正式下诏南下伐宋。次年末,克宋都汴京(今河南开封),钦宗降,北宋亡。过年五月,高宗在归德即位,南宋始。金兵继续南下,所向披靡,锐不
蒙古语音译,意为“灵巧”、“助手”。准噶尔兀鲁思官员,主管王府事务。内佐台吉理家务,外则负责抽收牧厂税务,差派、征收山南回部徭赋及接待布鲁特使者等。定员2名。
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类书。唐虞世南辑。173卷。世南任唐秘书省秘书郎时,居秘书省后堂,掌图书收藏及抄写事务;后堂亦称北堂,因在此摘抄所藏典藉,辑成此书,故名。原书分80部,801类,已不存,现通行本为明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裴满申、费摩、排磨申、婆由满(懑),《高丽史》作排门异。来源于部名。分布婆多吐水(通说为黑龙江省境蜚克图河)、蒲(婆)卢买水(今黑龙江木兰、巴彦县交界处之白杨木河,又名布雅密河
秦代※乌氏之戎族人。秦始皇(前247—前210年在位)时期,居北地郡(治义渠县,即今甘肃庆阳西南)。以畜牧为业,拥有众多牲畜,变卖以求奇物,献于戎王,戎王以十倍牲畜赏之,拥畜不可胜计。 “秦始皇帝令倮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伯字1083号卷子。为吐蕃驻陇州大臣于猪年(当是公元831或843年)从陇州节度衙发布之命令。陇州大臣据两汉人部落(即阿骨萨、悉董萨两部,公元820年建立)长官呈禀,得知吐蕃贵族勃松及
元代官署名。秩从二品。世祖至元六年(1269),颁行八思巴制蒙古新字——八思巴字。八年,始立新字学士于翰林兼国史院。十二年,别立蒙古翰林院。设官历有变化,后定置承旨、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直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