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鲁噶察
见“拉鲁”(1367页)。
见“拉鲁”(1367页)。
明代蒙古右翼多罗土蛮部领主。亦作麦力艮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四子※阿尔苏博罗特孙,※不只吉儿台吉子。驻牧于山西偏关外,距明塞六七百里。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贡协议,受明封为指挥佥事,在山
见“叔孙建”(1380页)。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明清时期对仫佬族的称谓。参见“木佬”(253页)、“仫佬族”(573页)。
内蒙古巴林右旗十三大庙之一。亦称好特苏尹伯格勒图、查干宝力格庙。清乾隆年间(1736—1795),于大板镇东北约四十里处的阿布德仁台山修建。以建在嘎拉达苏台而得名。民国初,巴林旗土地被放垦,建立林西县
古城名。又作屈真川、吐护真。“贺真”,吐谷浑语,意为“土河”。吐谷浑入居青海后,以其先祖所居之河名命名此城。故址在今青海西南茶卡盐池附近之柴集河(一说在惠渠)。南北朝时吐谷浑可汗夸吕据此。西魏恭帝三年
参见“阐”(2105页)。
见“牙忽都”(286页)。
怒语音译,意为“集体耕地”。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伙有共耕的土地称谓。原先每个父系家族公社都有集体公有土地,实行共同劳动,按户平均分配产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解放前夕,已将大部分家族公有土地以一块
参见“外八旗”(5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