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白霫”(596页)。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洪武七年(1374)置。以自四川巴县移住之唐进宝为水尽源通塔坪长官司长官。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招回逃散土民,复长官司。以唐思文任长官,隶容美宣抚司。唐镇
高句骊国军职名。其名仅见于《新唐书·高丽传》。比唐之卫将军。其下军官称※“末客”。
?—842吐蕃末代赞普。一作达玛。又名赤达磨乌东赞,贬称朗达磨(意为牛赞普)。《德乌佛教史》称其为“狮子头朗达磨”。838—842年在位。唐开成三年(838),其兄(或谓弟)赤祖德赞赞普被奸臣韦达纳坚
即“段明”(1693页)。
清末在内蒙古西部督办垦务的机构。原为光绪二十八年(1902)九月在包头镇设立的西盟垦务分局。办理伊克昭盟和乌兰察布盟垦务和后套水利事宜。三十一年(1905),改为总局。后因乌兰察布盟另设垦务总局,只办
?—1865清代西藏贵族。藏族。十二世达赖喇嘛成烈嘉措之父。咸丰八年(1858),由金瓶掣签确定其子为十二世达赖喇嘛呼毕勒罕。次年,清朝按例封其为公爵,准戴花翎。噶厦政府赐庄园、百姓,成为西藏大贵族之
古地名。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前272)秦国设置,管理渭水上游绵诸、邽、冀、䝠、狄等戎。治所初在陇西,汉武帝元鼎三年(前114)设天水郡以后,东部属县归天水郡,西部属陇西郡,郡治移至狄道(今
古地名。高句骊筑。因在南苏水流域得名。故址因对南苏水所在看法不同,众说纷纭:或依《辽史》苏州条指在今辽宁金县境内;或说在赫尔苏河(东辽河)流域;一说在辉发河上游;旧有说与苍岩城在今朝鲜顺川、殷山地,今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