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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喜果

回、东乡、保安、撒拉等族婚姻习俗。又称撒喜。流行于甘肃、宁夏,青海、福建、河南、山东等地。源自古代波斯、阿拉伯人婚礼中之“撒金豆”及宗教信仰之俗。侨居中国的波斯、阿拉伯穆斯林巨商结婚时,于婚礼当天在女方家由阿訇念完“尼卡哈”(证婚词)后,向新郎、新娘身上撒黄金豆粒,意为喜庆日散天课施舍贫民,贫苦的穆斯林拾之均分。后民间改为撒四果(核挑、枣、花生、白果),让围观的大人、小孩拣食,意为知感真主赐结良缘。后由于受汉族的影响,其意义和内容亦随之变化,逐渐演化为求吉利,撒喜果象征吉祥幸福、子孙满堂。“核桃”谐音“和头”,取意和睦相处,白头偕老;“枣”谐音“早”,取意早生贵子;“花生”取意“儿女双全”。婚礼之日散发,其方式各族有所不同:回族是新郎站在新房门口向在院中的宾客散发;东乡族是在阿訇念完喜经(即尼卡哈或称证婚词、合婚经)后,由娶亲人当场散发;保安族是由女方所请阿訇或主持人向围观者散发男方送来的喜果;撒拉族是在阿訇念完尼卡海(哈),新郎由件郎引领向女方长辈致“色俩目”问好后,给在场的人撒喜果,同时还要散发“古古麻麻(一种油炸的小方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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