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丰
清朝大臣。内务府汉军正黄旗人。董氏。由内务府笔帖式,历堂主事、员外郎、造办处郎中、杭州织造、骁骑参领。道光二十一年(1841),充粤海监督。二十三年(1843),偕两广总督耆英等和英国签订“五口通商章程”。二十六年(1846),授热河总管,充苏州织造等职。咸丰四年(1854),赏总管内务府大臣衔,历正蓝旗汉军副都统、正蓝旗护军统领。七年(1857),授总管内务府大臣。八年,管理圆明园事务。目睹英侵略军闯入并焚毁圆明园,遂投水殉难。同治元年(1862),追谥忠毅。
清朝大臣。内务府汉军正黄旗人。董氏。由内务府笔帖式,历堂主事、员外郎、造办处郎中、杭州织造、骁骑参领。道光二十一年(1841),充粤海监督。二十三年(1843),偕两广总督耆英等和英国签订“五口通商章程”。二十六年(1846),授热河总管,充苏州织造等职。咸丰四年(1854),赏总管内务府大臣衔,历正蓝旗汉军副都统、正蓝旗护军统领。七年(1857),授总管内务府大臣。八年,管理圆明园事务。目睹英侵略军闯入并焚毁圆明园,遂投水殉难。同治元年(1862),追谥忠毅。
见“克默而河卫”(988页)。
西辽大臣。一说为穆斯林史家所记之额儿布思。契丹族。辽代末年,天祚帝时,为六院司大王。保大四年(1124),见辽大势已去,背天祚帝,随耶律大石西迁,至起儿漫(故址在今乌兹别克克尔米涅),立大石为帝,建西
参见“阐”(2105页)。
1583—1645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瑚尔哈氏。天命四年(1619),同兄纳罕泰携属百余户归附后金,授佐领。天聪三年(1629),任护军参领,从太宗征明,至遵化。五年,随军征大凌河城,斩获甚众。八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中统二年(1261),不花受封。
辽皇室。契丹族。为辽圣宗弟※耶律隆祐第三子,辽兴宗※耶律宗真堂弟。圣宗在位时,封豫章王。太平九年(1029)六月,任长宁军节度使。至兴宗即位,重熙十七年(1048)十一月,改封汉王,为西京留守。逾年六
见“都掌蛮”(1816页)
725—777唐朝官员、文学家。字至之。河南洛阳人,先世匈奴独孤氏。颍川郡长史独孤通理之子。天宝(742—756)末,以品行举高第,补华阴尉。辟江淮都统李峘府,掌书记。代宗(762—779年在位)时,
1869—1958近代武术家。字穆亭。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回族。光绪四年(1878)起从本族吴恺学艺。十六年(1890)练成八极拳功。曾在山东枣庄当矿工。十九年(1893),为反抗盐巡的压迫,曾率
经营印票生意的商号。清代蒙古王公札萨克向高利贷者借款,所出借据,盖有王公、旗署的官印,称为“印票”。经营此项生意的商号向借贷者赊销货物或借贷银两时,不由赊货或贷款者本人出借条或借据,而由旗的王公札萨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