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斯氏
高车姓氏。本漠北高车一部落。据《元和姓纂》及《通志氏族略》所述:“斛斯氏其先居广漠,代袭莫弗大人,号斛斯部”。归北魏后以部名为氏。原作斛粟氏,后改斛斯氏。初居于代北(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太和年间(477—499)随孝文帝南迁洛阳。一说即是《隋书·铁勒传》中之斛薛氏。见于史籍者有北魏司空斛斯椿,北齐刺史斛斯显、侍中斛斯文略、舍人斛斯庆,北周有太常卿斛斯征、开府斛斯琏,隋有将军斛斯万善、兵部侍郎斛斯政,唐有斛斯师德等。
高车姓氏。本漠北高车一部落。据《元和姓纂》及《通志氏族略》所述:“斛斯氏其先居广漠,代袭莫弗大人,号斛斯部”。归北魏后以部名为氏。原作斛粟氏,后改斛斯氏。初居于代北(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太和年间(477—499)随孝文帝南迁洛阳。一说即是《隋书·铁勒传》中之斛薛氏。见于史籍者有北魏司空斛斯椿,北齐刺史斛斯显、侍中斛斯文略、舍人斛斯庆,北周有太常卿斛斯征、开府斛斯琏,隋有将军斛斯万善、兵部侍郎斛斯政,唐有斛斯师德等。
见“那色波”(930页)。
蒙古语音译,亦作倒喇赤,意为弹唱人。详见“倒喇”(1887页)。
明代蒙古台吉之妻的称呼。蒙古语音译。亦译作比妓、比吉、妣妓、比姬、必济、拜济、嬖只等。源于汉语“妃子”。明代蒙古有许多著名妣吉记载于史册,如为夫报仇的※鄂勒哲依图鸿郭斡妣吉、达延汗之祖母※齐齐克妣吉(
藏语称“恰得”,意为领主“亲手耕种”的土地,指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谿卡(庄园)内由※谿堆(庄园代理人)直接经营并靠“乌拉”(无偿劳役)耕种的土地。多分布在领主住宅周围,土壤肥沃、水源充足的上等地(不包
明中叶至清同治前保安族社会基层组织村坊的头人。由当地地主豪绅担任。明末清初,居保安城外保安人聚居区下庄的居民,分属4坊,每坊设头人1人,总称“四坊头”。又因分属4个马姓家族,故又称“四坊马家”或“德让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是称据该书“显祖纪”,然此纪将“于”误书为“手”字。他载稍异,该书“契丹传”与《辽史》均记为“吐六于”;《北史·契丹传》记为“吐六干”;《通典·契丹传》
见“乾陀罗”(1982页)。
见“仆固俊”(318页)。
官署名。为唐※安西都护府所属专管水利工程之机构。据库车出土文书,掏拓使为其长官,所役劳力,由农户按地亩摊派。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牧地环锡林河(今西林河),东至浩齐特界,西、北接阿巴哈纳尔旗界,南邻察哈尔正蓝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弟别里古台后裔住地,至塔尔尼库同始名所部曰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