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恶
明代僰人反明首领。四川叙州(治今四川宜宾市东北)人。身材魁伟,通汉语,晓汉文。正德十二年(1517),与彝族妇女米浪联合,自称蛮王。率乌撒(今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芒部(今云南镇雄县)、筠连(今四川筠连县)、珙县(今四川珙县)等地苗、彝、布依族先民及羿子、保貉等民族举众反明。拒巡抚都御史马昊招抚,据地抗拒。后青山下峰崖小寨遭官军攻击,率众冲阵,中箭坠马,大败,事始平息。
明代僰人反明首领。四川叙州(治今四川宜宾市东北)人。身材魁伟,通汉语,晓汉文。正德十二年(1517),与彝族妇女米浪联合,自称蛮王。率乌撒(今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芒部(今云南镇雄县)、筠连(今四川筠连县)、珙县(今四川珙县)等地苗、彝、布依族先民及羿子、保貉等民族举众反明。拒巡抚都御史马昊招抚,据地抗拒。后青山下峰崖小寨遭官军攻击,率众冲阵,中箭坠马,大败,事始平息。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忽儿海卫,后恼纳、塔失叔侄争印。五月瓦刺金河等处女真首领塔失等23人来朝,析忽儿海卫置该卫,以塔失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赐诰印、袭衣及钞币
藏族古部族名。见于《元史·世祖纪》。元代分布于威州(属宣政院辖地,在今四川阿坝地区汶川一带,治汶川县西北)山谷燔。元至元四年(1267)五月,受招归附,赐以玺书、金银符。十一族各族部名称史籍失载。
亦作贵家。南明桂王(永历帝)入缅所遗官族及随从之后裔,明亡后分散于滇西南及木邦一带,逐渐形成桂家集团,经百余年繁衍生息,至清乾隆时(1736—1795)势力强盛,在其首领宫里雁统领下,于木邦开办※波龙
见“伊循城”(806页)。
即“召得格”(648页)。
古水名。今一般认为即今朝鲜境内之龙兴江;旧说为大同江;或说江原道江陵以北之泥川水。为粟末靺鞨所建渤海国与新罗国的界河。
?—576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字乾安(或乾定)。孝闵帝※宇文觉子。保定元年(561),封纪国公,邑万户。建德三年(574),进爵为王。出为总管利、始等5州及大小剑二防诸军事
彝语音译。意为由于租佃土地而产生的额外负担。旧时四川凉山美姑地区彝族社会中施行的一种剥削制度。包括三项内容:“母则窝”,意为因租地而交纳的猪粮;“母则直”,意为因租地而交纳的酒粮;“申直”,意为因租地
参见“锡伯族”(2364页)。
清末政区名。全称“东路布特哈总管衙门”。康熙(1662—1722)中,清廷将分布嫩江流域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渔猎民族编旗设佐,置布特哈总管衙门领之。光绪二十年(1894),裁并衙门三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