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漠方略
见“亲征平定朔漠方略”(1718页)。
见“亲征平定朔漠方略”(1718页)。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个等级。又称“癸伙”、“给伙”,汉称“官百姓”或“白彝”。隶属于土司、土目。有权占有财产,可以在土司、土目管辖范围内自由迁徙。耕种的土地,名义上归土司、
由官方统制的互市。中国历代内地王朝为取得周围民族的马匹和其他土产,特设一些机构和市场,管理、统制或垄断这种贸易,与民间的贸易(民市)相对而言,称为官市。明代,两者的界限更为严格。明廷为保证收购足够的马
见“会昌一品集”(832页)。
见“中俄恰克图条约”(302页)。
蒙元时诸色户计之一。即由政府签发专门承担站役的人户。按驿路交通情况有船站户、马站户、牛站户、狗站户之分。马站户最多。元代全国驿站共1500余处,总计不下30万户。凡被签发为站户者,须承担养马(牛、狗)
地名。在今西藏自治区东部。东跨怒江,西倚觉聋山,北以察洼降山顶与昌都为界。康熙五十九年(1720),岳钟琪至昌都收复喀木以南数十部落,差成都同知、四川提标游击黄善材往勘其地,划归昌都呼图克图管辖。雍正
古族名。又称夭家。名称始见于元代。元末明初曾爆发多次反封建统治的农民斗争。主要分布在黔东南及黔南地区,与苗、布依等民族杂居。近代仅在都匀和麻江等地分散居住。自称“育”,语言接近麻江一带的苗语。严格遵守
即“独逻”(1707页)。
见“阿力路”(1199页)。
?—1665清代云南临安府瓦渣哈尼族首领。顺治十六年(1659),归附清朝,授瓦渣长官司副长官世职。康熙四年(1665),附王翔(又作王朔,哈尼族)、禄昌贤反抗清廷改土归流,被官军执杀。职除,改土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