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诚善
见“阿哈出”(1213页)。
见“阿哈出”(1213页)。
藏语音译,又作基恰,意为“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属下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内地的专区。多设四品以上僧俗官员各1人主事。上对※噶厦负责,下领所属各※宗(相当于内地的县)、谿 (庄园)。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昌都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
德昂语音译,亦作汝买、户买。为分布在云南瑞丽、陇川等地“汝买”支系德昂族的自称。信奉小乘佛教中的※“润”教,可杀牲和饲养鸡、猪。其妇女婚后蓄发,上衣斜襟,筒裙和服饰颜色中以黑色最为明显,故被当地汉族称
达斡尔族古老的播种方法。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境内达斡尔族居住区。其法,不论什么农作物播种,皆漫撒子,即把种子扬在地里,然后用犁翻一遍即成,故名。民国年间为*两犁扣代替。
西夏地方机构名。具有军事和行政管理职能。西夏建国时置,仿宋制立军名。分全国为左右两厢,设12监军司,规定驻地。左厢军司有神勇、祥祜、嘉宁、静塞、西寿保泰、卓啰和南;右厢军司有朝顺、甘州甘肃、瓜州西平、
书名。藏文名《嘎钦嘎桂玛》,相传为伏藏(即埋藏于地下之书),后为掘藏者发现。撰者不详。从书末记载中提到止贡巴、热振巴等教派传人看,推知大体成书于12世纪。原书以手抄本传世。全书275页。北京民族宫有楷
见“海山”(1935页)。
清代西藏地方僧官。藏族。为第穆寺札萨克喇嘛。咸丰三年(1853),第穆寺呼图克图阿旺罗布藏济美甲木磋因玷污教规,发遣宗喀后,所有第穆寺财产及所属土地、人民,由其代为经营。后赏给管理事务札萨克喇嘛名号,
522—591西魏、北周、隋官员。字世略。西平乐都(今青海乐都县)人。先世为河西鲜卑秃发氏,太武帝时归北魏,赐姓源氏。北魏太府少卿源纂之子。初仕魏为秘书郎,寻加征虏将军。其父被高氏诛于河阴后,脱身,匿
?—1705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又作固木布,号阿齐巴图尔。博尔济吉特氏。青海※固始汗第三子达兰泰子。初驻牧嘉峪关外。清顺治十三年(1656),以叶尔羌汗国尝夺其属,乘叶尔羌使者克拜率三百人入贡、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