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
明代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福建泉州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本名林载贽,后改姓李,字卓吾,又字宏甫,别号温陵居士。祖辈皆从事航海贸易或担任翻译。嘉靖三十一年(1552)中举。历任教谕、国子监博士、礼部司务、刑部郎中。万历五年(1577)出任云南姚安知府。因不满时政,三年后辞官,隐居山林古刹,著书立说。其哲学思想受反道学的泰州学派和佛教禅学的影响,公开以“异端”自居,对孔子之儒家学说进行了大胆的抨击,具有强烈的“叛逆”精神。有某些朴素唯物主义因素,认为:宇宙的构成是由物质的阴阳二气的变化所致,“天下万物皆生于两,不生于一”。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主张重视功利,“原情论事”,“革旧鼎新”。对封建的教条和假道学进行了大胆揭露,斥其“阳为道学,阴为富贵”;对儒学学说,亦多所抨击,认为《六经》、《论语》、《孟子》等,皆其弟子随笔记录,并非“万世之至论”,反对“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批判男尊女卑的封建观念,以为男女智慧无区别,倡导男女自由婚嫁。怒斥官吏的罪恶行径为“不操戈矛之强盗”、“吃人之老虎”。因屡遭迫害,于万历三十年(1602)避居通州(今北京市通县)马经纶家。神宗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名,将其监禁,遂自刎于狱中。其文学思想,力主打破传统,反对复古摹拟,主张创作必须抒发己见,从“绝假纯真”之“童心”出发,反对“以多读书,识义理障其童心”。重视小说戏曲在文学上的地位。在史学方面,主张经史相表里,常以经说评史。但其“童心说”和史学观点,仍未摆脱唯心主义范畴。曾评点《水浒传》、《西厢记》等。著有《李氏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李氏文集》、《李氏丛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