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约1365元朝宗室。又译宽彻不花。蒙古孛儿只斤氏。※忽必烈孙,镇南王※脱欢子。泰定三年(1326),封威顺王,镇武昌。致和元年(1328),应怀王图帖睦尔召,还京,翊戴怀王(文宗)即汗位,后还镇。
北宋广源州雷火峒壮族首领。嘉祐二年(1057),被桂州知州肖固招抚,受封忠武将军,知雷火峒,又补其子知温闷峒。七年(1062),父子上书以所领雷火、计城诸峒属县官,永为王民。诏赐耕牛、盐、彩,被封顺安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设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使附辑土民,谨守疆土,管理本地事务,听从官府征调。
考古出土具有代表性的契丹器物。陶质。生活用品。其形细长似鸡腿,故名。有的上下器径近似,有的上粗下细。一般为直口,短颈,溜肩,平底。是盛水或奶的容器,反映了契丹的游牧生活。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天女驾青牛车相遇※木叶山,结为夫妇,生八子,后繁衍为八部。这一时期大约在公元4至7世纪间。大体活动在土河(今西辽河上游
民国初年在沙皇俄国策动下发生在科布多和阿勒泰间的战争。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沙皇俄国利用清朝政府镇压革命之机,出兵外蒙,策动哲布尊丹巴等少数反动王公活佛组成临时政府,宣布脱离中国“独立”。并组织叛
书名。俄国伊·费·巴布科夫著。1912年圣彼得堡出版。自1857年后,作者曾先后在西伯利亚二十四步兵师任参谋长、鄂木斯克军团司令部作战部主任、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等职务,并受命参加同中国签订《中俄勘分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皇室及王公贵族内部所编设的佐领。初令奴才官员,管理由主子们(额真)编设的佐领。高宗弘历以为宗室人等若令包衣佐领兼管,年久即与包衣下人无异,有损于贵族的高贵形象。乾隆二十五年(1
明代蒙古右翼阿苏特部领主。又作合罗气把都儿台吉、诺木达喇古拉齐诺延、诺们达喇呼拉齐,简称哈罗气、合落气等。孛儿只斤氏。※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孙,※博迪达喇第三子。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大同以北,今内蒙
一种以父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亦称父权制。一般存在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至金属器时代。是继母系氏族之后,石器工具进步,原始农牧业显著发展的产物。其基本特点是:共尊一个传说的男性为始祖,世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