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1335—1424元末明初诗人。字永庚,号友鹤山人。回族。先世为元初西域巨商,曾赞助元世祖忽必烈西征,立有军功,历参政典。父职马禄丁官武昌达鲁花赤,遂定居其地。年青时就读于南湖书院,发愤读书,以通《诗
明代诗人。字又宋。云南楚雄人。相传为元代著名诗人萨都剌后裔。曾中进士,能文工诗,著有诗集《燕携草》。
1886—1970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北京八。清醇亲王奕䥈之子,过继钟郡王奕詥为嗣。光绪十六年(1890),封二等镇国将军。后晋辅国公,又袭贝勒。三十四年(1908)加郡王衔。早年
金将领。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益速河人。后徙临潢。女真族。蒲罕氏。金紫光禄大夫忽土华孙,马孙子。刚毅有才能。天辅(1117—1123)初,以功臣子充护卫,历左卫将军、定武军节度使、右副都点检。天德
232—348十六国时期佛教高僧。原籍西域龟兹人。姓帛。9岁出家,曾两度往罽宾(克什米尔)学小乘佛教,能诵经数十万言。晋永嘉四年(310),经敦煌至洛阳,时年79岁。因擅长咒术和预言,深得后赵石勒崇敬
公元5—10世纪使用于于阗(今新疆和田)一带的一种古代文字。由于人们认为古代于阗是塞族人居住的地区,所以又称于阗文为“于阗塞文”。用这种文字记录的语言被称为“于阗语”或“于阗塞语”,属于印欧语系印度一
西藏珞巴族对被保护户的称谓。其因势孤力弱、家境贫困、与异家结仇或逃婚等而投靠有影响的氏族首领或有势力之家。一般需送礼征得保护人同意后方可在保护人住房周边建房定居。以借地或开垦氏族公有地谋生。其为独立经
见“天山”(216页)。
?—1683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相传东科尔呼图克图三世哥鲁瓦嘉木措于崇德四年(1639)圆寂后,未转世,而以灵魂附于苏曲河畔一个刚死去的19岁汉族青年,当将尸体送往坟地时,青年忽然复苏,自称是东
萨满教神祗之一。敖包,蒙古语,意为木、石、土堆,认为是神灵所在和享祭之地。鄂温克族也有祭敖包的习俗,今内蒙古阿荣旗的鄂温克人旧时供祭的是一棵大树。凡被认为有神的树,挂上红布条,即成敖包树。每逢干旱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