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海
见“茂海”(1331页)。
见“茂海”(1331页)。
瑶族一种传统的狩猎工具和自卫武器。俗称“瑶人弩”。以硬木为弓,其弦多用山中韧藤,竹作箭杆,以软皮为羽,前有铁镞,或包以铁皮,有些箭镞还涂以毒汁,利用编架定点发射。据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载,弩架分大小
明代东蒙古部名。亦译作“火儿慎”、“尔慎”、“好陈”等,均为蒙语“科尔沁”的音译。源于蒙元时期的※“豁儿臣”(火儿赤),意为“带弓箭的人”。初为成吉思汗带弓箭的侍卫,元代为怯薛执事之一,成吉思汗弟哈撒
即“不入八分镇国公” (271页)和“不入八分辅国公”(271页)。
①辽、金时东北部族名。又作吾惹、乌惹、屋惹、嗢(盟)热,或说即※“乌舍”异译。一说其来源于黑水靺鞨兀儿部。史未载其具体所在,一般认为约分布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一带,一说其地包括牡丹江广大山野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产房。鄂伦春语音译。亦简称“纠哈汗”、“纠哈汉”,又称“雅塔安嘎”。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旧时鄂伦春人禁止孕妇在“仙人柱”内分娩,临产前在其东南面另搭一临时产房给孕妇住。一般距自家“仙
见“耶律鲁不古”(1328页)。
隋朝将领。代郡鲜卑人。字长绪。有武略。北周时,历拜抚军将军、大将军,袭爵元寿县公。隋文帝即位后,历任襄州总管,进封谷城郡公,迁青州总管。后为御突厥进犯,出任朔州总管,文治武功均有建树。开皇五年(585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宴会时,宰杀牲畜、备办果品和菜馔等事务。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