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六奚
见“破六韩”(1847页)。
见“破六韩”(1847页)。
?—1857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费莫氏。嘉庆翻译进士。道光六年(1826),由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擢漕运总督。任内请禁粮船夹带私盐,以清弊源;因所辖府州成灾,粮值骤昂,请缓买旗丁行月口粮,以恤丁力
清乾隆嘉庆年间湘西黔东北苗民起义。雍正(1723—1735)以来,满、汉地主、官吏、高利贷者和商人在苗族地区肆行剥削压迫,大量土地被侵占,苗民被恣意欺凌。乾隆五十二年(1787),永绥厅(今湖南花垣)
明代建州女真※长白山部所属三部之一。又称讷殷路、内阴部。因分布于讷殷河(三音讷音河)流域,故名。地当长白山北两讷殷河间,即松花江上源头道江支流温江、二道白、三道白河一带,今靖宇、桦甸、安图等县境。与朱
辽、金、元、明、清时代在中国北方各族中流行的一种歌舞杂戏。亦作喇。蒙古语称其艺人为倒喇黑赤或倒喇赤,汉译作倒喇金、倒儠匠。沈榜《宛署杂记》云:“弹唱人曰倒儠匠”。一说源
参见“英”(1338页)。
见“高昌故城”(1918页)。
?—1676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乌梁海氏。居喀喇沁地方。图萨子。顺治元年(1644),袭牛录章京。七年(1650),恩诏,加一云骑尉。十八年(1661),从定西将军爱星阿等追获明桂王朱由榔。康熙十
见“傩”(2249页)。
我国阿尔泰语系满洲一通古斯语族各民族对其原始巫师的称呼,萨满教亦由此而名。同一语系不同语族中的称呼各不相同,突厥语族称“喀木”、 “巴克西”或“奥云”;蒙古人称其男萨满为“博”、女萨满为“奥德根”;达
地名。清宣统二年(1910)置。汉为越嶲郡所辖卑水县地,沿至南朝宋。齐、梁时属越巂僚。宋归沙麻部。元初属中县,中叶改置北舍县,隶建昌路。明隶建昌卫。清乾隆(1736—1795)间设交脚汛衙门。同治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