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勐腊土司衙门
云南西双版纳勐腊(今云南勐腊)等地傣族人民的抗暴斗争。清咸丰九年(1859),勐腊、勐捧、勐醒、勐远等傣族地区久旱不雨,虫灾蔓延,禾苗枯死,收成大减,有的地方甚至颗粒不收。但勐腊土司和清政府官吏反而增收官租、兵粮和各种门户税,迫使广大傣族群众奋起抗暴。斗争群众分别从勐捧、勐腊、勐远出发,直捣土司衙门所在地易武街。土司及封建领主、官吏纷纷逃匿。群众打开土司和官府谷仓,没收贪官财物,无偿发放给穷苦群众,并纵火焚烧土司衙门,斗争取得胜利。
云南西双版纳勐腊(今云南勐腊)等地傣族人民的抗暴斗争。清咸丰九年(1859),勐腊、勐捧、勐醒、勐远等傣族地区久旱不雨,虫灾蔓延,禾苗枯死,收成大减,有的地方甚至颗粒不收。但勐腊土司和清政府官吏反而增收官租、兵粮和各种门户税,迫使广大傣族群众奋起抗暴。斗争群众分别从勐捧、勐腊、勐远出发,直捣土司衙门所在地易武街。土司及封建领主、官吏纷纷逃匿。群众打开土司和官府谷仓,没收贪官财物,无偿发放给穷苦群众,并纵火焚烧土司衙门,斗争取得胜利。
见“鄂伦春族”(2052页)。
简称“瑶长”。清在粤北瑶族地区委任的头人。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人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人的统治,令各排(村)瑶人举老成知事者立。赏给顶戴和俸银,可世袭。职责是掌管排内各项公
见“怀信可汗”(1117页)。
见“突厥语词典”(1760页)。
封建专制时代帝王之姓氏。如明王朝为“朱”姓,清王朝为“觉罗”姓。凡君临天下者,即将其宗族之姓抬为国姓,并且以之赐人(如郑成功,曾冠姓为朱成功,俗称国姓爷)。《清朝通志·氏族略》载:“宗室觉罗……国姓也
? —1680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吴鲁氏。纳尔泰之子。顺治六年(1649),随军征大同叛镇姜瓖。十五年(1658),随征南将军卓卜特征南明桂王朱由榔,在棚山岭击败李定国军。云南平,予骑都尉世职。康
见“耶律宗真”(1315页)。
①珞巴族家长奴隶制家庭中的奴隶对奴隶主的尊称。一作阿岛,珞巴语音译,原意为“爷爷”,转意为“男主人”。 ②崩尼部落古时血亲“类别式”亲属制,即对母系氏族男性的一概称谓,意为“爷爷”。 ③崩尼部落人对岳
见“白纳长官司”(608页)。
?—173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萨木多尔济长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袭札萨克多罗贝勒。赐牧塔尔弼克哩叶库布尔。四十年(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