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朝纪政
清典制书名。因所记不限康熙一朝,后改名《石渠余记》。王庆云(1798—1858,今福建福州市人,字雁汀)撰。6卷。记述清初至道光朝典章制度沿革,计有官制、兵制等87篇。资料主要采取《清实录》、《清会典》等,间采私人文集。订正前书错误颇多,惟于清之秕政,有所讳避。有关满洲科举、圈地、旗人生计等的记载对研究满族史有参考价值。有光绪十六年(1890)刻本,以二十八年上海书局本流传较广,1985年北京古籍出版社出版点校本。
清典制书名。因所记不限康熙一朝,后改名《石渠余记》。王庆云(1798—1858,今福建福州市人,字雁汀)撰。6卷。记述清初至道光朝典章制度沿革,计有官制、兵制等87篇。资料主要采取《清实录》、《清会典》等,间采私人文集。订正前书错误颇多,惟于清之秕政,有所讳避。有关满洲科举、圈地、旗人生计等的记载对研究满族史有参考价值。有光绪十六年(1890)刻本,以二十八年上海书局本流传较广,1985年北京古籍出版社出版点校本。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地理志》,为西州交河郡5县之一。《梁史·诸夷》作白刀(应为力),为高昌46镇之一。《魏书·唐和传》作白力。《北史·西域传》作白棘。《南史·西域诸国》作白刃。《通典》称东镇城。《
见“班禅堪布会议厅”(1793页)。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后金天命五年(1620),分其爵称之参将、游击为三等。天聪八年(1634),遵满洲旧俗,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以一、二等参将对等改称为一、二等扎兰章
即“石盏女鲁欢”(456页)。
高车(敕勒)之一部。为高车六种之一。原居于漠北今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后屡为北魏所掠,部分迁入漠南。北魏太和二十二年(498),孝文帝征发四镇敕勒兵攻南齐。袁纥部首领树者不愿随魏军南征,遂举兵叛入柔然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被统治阶级和奴隶。彝语“阿图阿加”的简译,意为“主人门里门外之奴”。因方言不同,又译作“瓦加”、“安家”等。由于来源各异,还有的称为“蒙柱”、“次黑”、“麻腰”、“策莫”(即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专管村寨天葬及某些公益事务者。由土司指定贫苦差巴(支差者)担任,一般每村1人。无报酬,无任何特权,属义务性质,可免除公粮以外的其它负担。
见“汪古”(1120页)。
即“水达达路”(424页)。
西域古河名。见《魏书·西域传》。为于阗城东20里北流大河。与城西达利水汇合后继续北流。清《西域图志》考订树枝水即玉陇哈什郭勒。“玉陇”意为“白”, “哈什”为“玉”, “郭勒”为“河”。《新五代史·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