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巴
藏语音译,又译牒巴、第悉。原意为“部落长”、“头人”、“领袖”。清初西藏地方官名,意为“政务总管”,代表达赖喇嘛参加蒙古和硕特部在西藏建立的地方政权。后五世达赖喇嘛命掌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权力甚大,俗称藏主。康熙六十年(1721)清朝废第巴掌政制,行噶伦联合掌政制,后遂成地方行政官员职称,似营官,按地方大小设1—2名,管理地方一切事务。凡其任命调遣以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印信为凭。同治(1862—1874)年间霞扎·旺曲结布执政时,一度取消掌办商上事务,以第巴取代之,恢复五世达赖喇时之职权。西藏某些部落的头人及地方实力集团领袖人物亦有此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