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波
见“人役税”(33页)。
见“人役税”(33页)。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经师张中(约1584—1670)译著。亦名《四篇要道译解》、《四篇要道精释》、《四篇要道补注便蒙浅说》等。本书是作者于清顺治十年(1653)在扬州讲授率苏理时,由教胞沙维崇等人笔录整
元明傣族土司名。元至顺二年(1331),与孟广、者样两军民长官司同时置。《明史·地理志》卷46:“孟密宣抚司,北有猛乃、猛哈,东北有孟广等部。”该司与孟广当在孟密附近。一说孟并疑即孟密,盖其地仅一甸,
土族语音译,意为头饰。民和土族称为凤凰头。民国初年土族妇女的头饰。流行于今青海省互助、民和、大通等地。分吐浑扭达(又记为托欢·扭达,汉语称干粮头,形似圆饼)、捺仁扭达(汉语称三叉头,形似三支箭)、适格
见“辖戛斯”(2445页)。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省孟连县公良一带佤族村寨中对母系氏族(家族)分支组织的公有土地称谓。原先曾实行集体耕作,产品按户平分。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公有土地已被划分成小块作为份地归各个家族长期占有使用,
①清朝武官。蒙古正红旗人。初任护军参领。顺治十一年(1654),随宁海大将军宜尔德征明鲁王至浙江舟山,大破南明舟师于海上。十四年(1657),叙功,授拖沙喇哈番(云骑尉)。后从征福建,于厦门战亡,优赠
书名。罗福苌、罗福颐撰,14卷。本书以元脱脱《宋史·夏国传》为基本史料,旁搜别史及有关史书记载西夏史事者约50余种为注,略仿裴注《三国志》例,不厌其详,并记其所从出。罗福苌始撰,稿未及5卷而病逝。其稿
?—1658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崇德元年(1636),率173人从察哈尔归清,编为牛录,领之。累立战功,升至固山额真。顺治十五年(1658),从征明桂王朱由榔至湖广常德府,败明左将军
见“毛忠”(359页)。
?—1783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苏勒坦(苏丹)。一译阿布里比斯、阿布尔比斯、阿比里斯、阿布勒必斯等。※阿布勒班毕特汗次子。建牙帐于塔什干及吹河等地。属众多为奈曼部。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