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纳哈儿
元朝宗王。又译胜纳合儿、胜剌哈。蒙古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弟合赤温曾孙,忽剌忽儿子(一说为忽剌出子)。南宋景定元年(1260)从东道诸王拥戴忽必烈称汗,同年,因功受厚赐,得银5千两,文绮帛各300疋。后嗣济南王位,至元二十年(1283)设王府官。继从北安王那木罕镇守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二十四年(1287)以阴结叛王乃颜,欲执诸将相发难,事觉,被召入朝,夺王爵,收缴“皇侄贵宗之室”印,罢济南分地所署官。
元朝宗王。又译胜纳合儿、胜剌哈。蒙古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弟合赤温曾孙,忽剌忽儿子(一说为忽剌出子)。南宋景定元年(1260)从东道诸王拥戴忽必烈称汗,同年,因功受厚赐,得银5千两,文绮帛各300疋。后嗣济南王位,至元二十年(1283)设王府官。继从北安王那木罕镇守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二十四年(1287)以阴结叛王乃颜,欲执诸将相发难,事觉,被召入朝,夺王爵,收缴“皇侄贵宗之室”印,罢济南分地所署官。
契丹王朝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北面朝官指掌管契丹军民事
壮族抗倭英雄瓦氏之墓碑。清嘉庆十年(1805)岑某立。原碑在今广西田阳县田州镇那兰村那斗屯附近。碑文中央阴刻竖行正字:“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妃妣瓦氏太君之墓”。是碑为研究壮族民族英雄瓦氏夫人历
?—1044西夏大臣,名源。本宋朝华州华阴人。有才气,累举不第而投西夏李元昊为谋士。官大太师、中书令。夏天授礼法延祚四年(1041)四月,升国相。为李元昊献策,联结契丹,夹击宋朝。曾随李元昊参加宋夏好
见“马九霄”(160页)。
明代东海女真的一支。又作恰拉、奇雅喀喇、恰喀尔、乌德赫、乌得挨、乌德盖。乌德赫,满语意为“林中人”。居今乌苏里江以东科尔玛河、斯维特拉亚河、萨马尔加河、伊瞒河、瓦卡河、毕金河、霍尔河等诸河沿岸。以渔猎
指旧时保安族的一种小本行商活动。多由青壮年为之。农闲时,从河州、循化或隆务镇集市等地,购得一些面粉、红枣、盐、茶、烟、糖、布疋、碱、大蒜、核桃、辣椒、农具、刀子等生产和生活日用品,或肩挑,或畜驮,运至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中的“显祖纪”和“勿吉传”,而该书“契丹传”和《辽史》均不载。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天女驾青牛车相遇※木叶山,结为夫妇,生8子,后繁衍为8部。
?—1685清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兆佳氏。康熙四年(1665),由闲散授世管佐领。六年,补安亲王岳乐府长史。后历授参领、正蓝旗蒙古副都统。十四年(1675),随军征吴三桂,奉命统蒙古兵驻守河南。旋率
?—588南北朝时吐谷浑诸王之一。号高宁王。隋文帝开皇元年(581),降隋,受封大将军、河南王,居河南(今贵德、临夏黄河以南),以统部众。八年(588)卒。隋文帝令其弟树归袭,统其众。
见“捺钵”(20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