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隐
见“耶律题子”(1323页)。
见“耶律题子”(1323页)。
见“耶律蒲鲁”(1322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喃卡藏卜或仲钦南喀桑布。藏族。属杰氏家族。15世纪人。帕竹政权代理官长仁钦桑波之子。帕竹查巴坚赞时,被委任为拉萨西南乃乌宗本(《明史》称“牛儿宗寨”),故称“乃乌巴”。尊奉宗喀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简称“巴巴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札萨克一等台吉※祃木特长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父被留居北京,应召至京与聚处,授四等台吉。四十四年(1779),父死,受命降袭二
见“白纳长官司”(608页)。
完颜部首领之一。女真族,完颜氏。国相※雅达之子,※桓之弟。详见“桓”(1804页)。
①即“月市”(373页)。 ②明代蒙、汉、女真等族的集市贸易。因市期短、规模小、人数少,区别于大型马市和民市,故称小市。包括定期举行的月市、小规模的马市以及不定期临时开设的互市。永乐三年(1405)开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唐代南诏武职名。南诏按照各地区人口的疏密、能出乡兵的多少,划分为大府、中府、下府、小府4级军事组织,每府设主副2将。演习即为大府主将,演览为副将,掌管本府乡兵的调派、训练、兼理行政事务。
明代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喀喇沁部领主。又称来三兀儿。孛儿只斤氏。※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孙,※昆都力哈第三子。驻牧于张家口东北边外大沙、三间房,与左翼察哈尔部为邻,拥兵数万。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贡
参见“山哈”(1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