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典赤·乌马儿
元朝大臣。回回人。云南行省平章※赛典赤·纳速剌丁次子。官至福建行省平章政事。在泉州、兴化兴办学校,购置学田,修建金鸡、南台、相额、营头、下辇、金溪六座桥梁。将兴化、蒲田、国清等县海塘拨给贫民,改造为田。英宗至治元年(1321),改任浙江行省平章政事,兼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事。当年灾荒,将财赋府所贮大米10万石贱价卖给饥民,自购粮500石救灾民,并运米58万石于京师以解灾荒。建江淮财赋府,半年内,财赋所入比往年增加33万锭。赴京朝觐,太后亲加慰劳,赐以锦袄。后卒于任所。
元朝大臣。回回人。云南行省平章※赛典赤·纳速剌丁次子。官至福建行省平章政事。在泉州、兴化兴办学校,购置学田,修建金鸡、南台、相额、营头、下辇、金溪六座桥梁。将兴化、蒲田、国清等县海塘拨给贫民,改造为田。英宗至治元年(1321),改任浙江行省平章政事,兼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事。当年灾荒,将财赋府所贮大米10万石贱价卖给饥民,自购粮500石救灾民,并运米58万石于京师以解灾荒。建江淮财赋府,半年内,财赋所入比往年增加33万锭。赴京朝觐,太后亲加慰劳,赐以锦袄。后卒于任所。
?—1801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鄂济氏。隶黑龙江正黄旗。乾隆五十六年(1791),以花翎副总管从征廓尔喀。嘉庆(1796—1820)初,参与镇压川、陕、楚白莲教起义,加副都统衔。卒于军。
见“卜鲁兀卫”(21页)。
即“程阳桥”(2235页)。
清代蒙旗公地。也称官舍地,包括牧养地、荒地。可用旗的名义出租,立契约,每年征租,只要租种者不欠租粮,不得夺地。所得收益归旗府。也有不立契约而出租的土地,称白渣地,可以随时收回。
①见“阿尔浑”(1203页)。 ②见“阿鲁浑”(1218页)。
?—659唐朝大臣。鲜卑人。字辅和。出身鲜卑名门北朝宗族十姓之一拓跋氏之后,籍河南洛阳。隋朝名臣长孙晟之子,唐太宗长孙皇后之兄。聪颖,博读书史。初任渭北道行军典签。屡从李世民(太宗)征讨,有功。武德九
?—1306察合台汗国可汗。又译都哇、都瓦、都阿、朵瓦、朵哇等。蒙古孛儿只斤氏。八剌子。约元世祖至元十年底(1274年初,一说九年),在窝阔台孙海都扶持下即汗位。追随海都,与元朝为敌,联军扰天山南北,
傣语音译,意为“大万田级”。旧时云南西双版纳车里宣慰使根据下属官员社会地位高低和职务大小所划分的等级官田之一。详见“探朗召曼纳”(2039页)。
?—173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萨木多尔济长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袭札萨克多罗贝勒。赐牧塔尔弼克哩叶库布尔。四十年(1701
元明傣族土司名。据《元史·文宗本纪》,元至顺二年(1331),与孟并、孟广两军民长官司同时置。《明史·地理志》卷46:“孟密宣抚司,北有孟乃、猛哈,东北有孟广等部”。据此,其地应在孟密(治今缅甸掸邦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