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勒衮
见“乌尔衮”(333页)。
见“乌尔衮”(333页)。
参见“内齐托音呼图克图二世”(312页)。
见“纳陈”(1266页)。
辽代部族名。辽天祚帝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自立为主,率众西行,至可敦城(今蒙古国哈达桑东),驻北庭都护府,召集该部等18部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获得支持,18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使大
怒语音译,意为“怒人使用的升”。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用以计量粮食的单位。系用竹筒制成,约20厘米高,口径约8厘米。实际过去怒族人所使用的升很不划一,与他们计量观念单薄有关。
见“蜑”(2257页)。
见“土牛线”(65页)。
见“耶律璟”(1304页)。
元朝官署名。掌也里可温教(又称景教,即基督教聂思脱里派)和十字寺(教堂)祭祀等事宜。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始立,秩从二品。仁宗延祐二年(1315),改为崇福院,升正二品。省并全国也里可温掌教司7
官署名。为唐※安西都护府所属专管水利工程之机构。据库车出土文书,掏拓使为其长官,所役劳力,由农户按地亩摊派。
见“撒里畏吾”(24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