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续纂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
书名。简称《续纂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前后有五部。一为嘉庆十七年(1812)敕撰,十九年(1814)殿刻;满汉合璧,分48卷,48册。二为道光十六年(1836)敕撰,十九年(1839)殿刻;满汉合璧,72卷,72册。三为道光二十九年(1849)敕撰,分汉、蒙、满三种文本,各24卷24册。四为咸丰九年(1859)敕撰,殿刻本,汉文24卷24册,满蒙合璧本48卷48册。五为光绪十年(1884)十二月敕修,接咸丰本续纂。因进展缓慢,直至宣统三年(1911)六月仍未完成,可能仍在国史馆档案中。续修各表传因成书匆促,大都只有承传继袭,而鲜有事迹,故其实用价值和影响都远不如原《表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