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被统治阶级和奴隶。彝语“阿图阿加”的简译,意为“主人门里门外之奴”。因方言不同,又译作“瓦加”、“安家”等。由于来源各异,还有的称为“蒙柱”、“次黑”、“麻腰”、“策莫”(即“长毛”,系石达开部太平军,大渡河败散后沦为阿加奴隶者”)。汉称“安家娃子”,“分居奴”。约占总户数的33%。分别被兹目、诺伙、曲诺占有,无人身自由。但富裕者亦可占有本等级中极穷困的阿加。没有婚权和对子女的亲权。子女的半数被主子强行抽去作呷西或陪嫁丫头,剩下的也必须由主子配婚,继续繁衍奴隶。主子有权将其赠送、屠杀或全家出卖。被限定住在主子宅旁,有事外出需得到允许。常年为主子从事田野耕牧、家务劳作,青壮年男子亦为主子作护卫,在征战中卖命。耕种主子给予的小块耕食地,可以开垦少量荒地及租入田地,解决衣食之需。准许积蓄私产,但常在主子需要时被全部没收。无子户其财产归主人。极少数富裕者经主子同意,能用钱财赎身,取得某些自由,再加入曲诺家支,升格为曲诺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