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裕
见“耶律隆祐”(1320页)。
见“耶律隆祐”(1320页)。
见“库页岛”(1109页)。
①即“高模翰”(1917页)。 ②金朝官员。一名檀朵,渤海族遗裔。先世在渤海国亡后被辽迁居澄州析木县(治今辽宁海城县)。年19岁从军为蒲辇(五十夫长)。以善战,被金将完颜宗弼召置左右。从破汴京(今河南
西藏古地区名。系西藏东部的工布及山南的塔布两个地区的合称。位于拉萨和泽当以东、波密和墨脱以西、雅鲁藏布江中下流及其支流尼洋河流域。气候温和,地宜农牧。原西藏地方政府曾在其地设有11个宗鳛,其中在塔布地
即“徐夷”(1893页)。
桦树皮船。鄂温克语音译。旧时鄂温克人的水上交通工具。流行于内蒙古、黑龙江省地区。一般长约1.8丈,高2.5尺,腹宽2尺,两头尖细而稍向上翘起。大者可乘五六人。用松木作船架,以夏天扒下加工后的桦树皮包裹
见“讷殷部”(920页)。
参见“傣”(2242页)、“傣族”(2244页)。
见“耶律杨六”(1313页)。
赫哲族婚姻习俗。订婚后男方向女家第一次纳“彩礼”的仪式。赫哲语音译,亦作“庙库庙库仁”,意为“过小礼”,因纳少部分彩礼得名。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过去赫哲人在男女订婚后不久,男方要送一些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