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书义丛钞

书义丛钞

残卷。清焦循撰。焦循之子焦廷琥曾撰焦循事略,称焦循得到了王鸣盛《尚书后案》、江声《尚书集注音疏》两部书,并摘两书的异同作一笔记,名曰《王江尚书》。后来焦循又得到了周用锡的《尚书证义》,同时还采用了当世通儒解说《尚书》之言,与王、江、周三家之说相证订,题曰《书义丛钞》。焦氏《书义丛钞》一书,仿卫湜《礼记》的体例,不专主一说,自己也不下断语,并按照时间先后的顺序,收录众家之说,共四十卷,所采录者四十一家,共有五十七种著作。而今存《书义丛钞》残卷,仅存《盘庚》上、中、下、《高宗肜日》、《西伯勘黎》、《微子》各篇,且不题卷数。所录除王、江、周三家外,还有《日知录》、《经问》、《广听录》、《尚书古文疏证》、《解舂集》、《尚书古义》、《潜研堂答问》、《校勘记》、《尚书撰异》、《说文解字注》、《经义述闻》、《经传释词》等书,则可见其收录了顾炎武、毛奇龄、阎若璩、冯景、惠栋、钱大昕、阮元、段玉裁、王念孙、王引之诸家之说。其子所云四十一家、五十七种之说,于此可观。此卷现存为原稿本。

猜你喜欢

  • 鞠通乐府

    三卷。清沈自晋(1583-1665)撰。沈自晋字伯明、长康,号鞠通生、西来公,江苏吴江人。弱冠即补博士弟子员。于书无所不窥,而尤通音律。尝从伯父词隐沈璟先生作东山之游。一时海内南词家,如范香令、卜大荒

  • 尚书剩义

    四卷。清黄璘(详见《周易剩义》)撰。《尚书剩义》一书,其体例与璘所著另书《周易剩义》大致相同。璘认为经书之义,诸说有未备未当者,而己著书弥补之,故曰“剩义”。其书分条疏解经文,然无甚发明,大抵为讲章之

  • 四如讲稿

    六卷。宋黄仲元(生卒年不详)撰。仲元字善甫,号四如,莆田(今属福建省)人。南宋度宗咸淳七年进士,授国子监主簿不就。宋亡,更名渊,字天叟,号韵乡老人,教授乡里以终,除此书外,还著有《经史辨疑》。《四如讲

  • 法国律例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

  • 十三经义疑

    十二卷。清吴浩(生卒年不详)撰。浩字养斋,江苏华亭(今上海市松江县)人。此书取诸经笺注,标其疑义,进行辨析。对经文的疏证,虽偶有可采,大多却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往往顾此失彼,不知变通之理,错讹颇多

  • 律相感通传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四分律合注戒本》辞条。《律相感通传》一书,道宣作于唐乾封二年(667)。《法苑珠林》载:“道宣律师乾封二年仲春,逐静修道,遂感冥应。于是律师既承灵属,扶疾笔受,随

  • 沧来自述年谱

    不分卷。清于鳌图(1750-1811)自述,其子于定保续编。鳌图字伯麟,号沧来,汉军镶红旗人,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举人。曾任江苏震泽、昭文、长洲等县知县,太仓知州,徐州知府,官至江苏按察使,此谱

  • 全唐诗说

    一卷。诗评一卷。明王世贞(1526~1590)撰。(详见《弇山堂别集》辞目)。是二书载曹溶《学海类编》中。实则割削王世贞《艺苑卮言》抄为两卷。王世贞著作,初无此二名。《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

  • 最乐亭诗草

    二卷。朱福清(约1924前后在世)撰。朱福清字仙槎,浙江嘉兴人。生卒年不详。宣统元年(1909)荐举孝廉方正,未应廷试,在邑中赈务及它善举。筑最乐亭于月湖之滨,吟啸其中,怡然自得,为诗清微澹远,真趣盎

  • 楚辞章句

    十六卷。东汉王逸(约89-158)撰。王逸,字叔师,南郡宣城(今湖北宣城)人,汉安帝元初(114-120)中举,为校书郎,《楚辞章句》约作于此时。汉顺帝时(126-144)官至侍中。著有赋、诔、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