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代魏裔介(见《孝经注义)撰。此书把清皇帝的《圣谕十六条》用较为浅近易懂的文字,加以诠释、解说,规劝人们忠孝节义,用以维护封建统治。有《魏贞庵遗书》本。
五卷。陆粲(1494-1551)撰。陆粲字子余,长洲(今江苏省苏州市)人,明代经学家。嘉靖进士,官至工科给事中,挺劲敢言。曾因争张福达狱,下诏狱廷杖。不久又因草疏论张璁、桂萼,谪贵州都镇驿丞,迁永新知
十五卷。清许体元撰。许体元字御万,灵武人。其书大旨以象为主,对于每一卦都是先观本象,次观系辞所取之象。凡时义德用之所在,均在象中见之。许氏认为八卦有本象,有象中之象,有理中之象。又说象中象与理中象各有
二十二卷。宋陈渊(?-1145)撰。陈渊,字知默,初名渐,字几叟,南剑沙县(今福建沙县)人。陈侁之侄孙。绍兴五年(1135),廖刚等荐充枢密院编修官。七年,诏举直言能谏之士。因胡安国荐之,改官赐进士出
一册。英国季理斐(Mac Gikliveray)编辑,王臻善译。该书记西方卓越人物二十五人,上自学士,下至婢女。凡行谊、功业、学问、艺能有一可取者皆采录。现有广学会本。
七种,三十八卷。清末民国初况周颐(1859-1926)撰。况周颐字夔笙,号蕙风,原名周仪,广西临桂(今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光绪优贡生,曾任内阁中书。善填词,尤精词论,与王鹏运、朱孝臧、郑叔问合称“清
四卷。唐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道宣于贞观八年(634),在修治《四分律合注戒本》的同时,并开始了对《四分律合注戒本疏》的著述工作,终使两书于同年面世。本疏修成时为三卷,永徽二年(
十卷,明赵弼撰。赵弼,字辅之,南平(今属福建省)人,雪航是他的号。该书成于正统、景泰年间,杂论史事上自羲农,下及有宋,论多迂阔,亦颇偏驳。此书有马裕家藏本。
六卷。清潘正炜辑。潘正炜字季彤,收藏之富,甲于东粤。此帖是道光二十八年(1848)刻成,所收从魏晋至明末,共八十余家,钟繇、王羲之之帖,大都出自石本,所以也很可观。唐人石本与墨迹兼有,而多不可信,如李
清鲍楹(约1711前后在世)撰。鲍楹字觉庭,余杭(今浙江)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三十五(1696)年举人,官知县。著有《青溪先正诗集》。此集系鲍楹采掇淳安之诗,合为一编;以淳安古青溪地名为名。共收唐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