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文法教科书
一卷。近代傅熊湘(生卒年不详)撰。熊湘字君剑,号钝庵,湖南醴陵人。曾任湖南省政府秘书,湖南图书馆馆长。傅氏认为《马氏文通》卷帙繁重,不适教授之用,遂删繁择要而成此编。立说皆依马氏,略无修正,偶有增益,往往不免错误。如“君臣也,父子也”的“也”字,傅氏谓与“仁者智者”的“者”字同类,为“名词有附加他类字合为一名”之例;谓“之”亦代“之于”,举“封之有库”犹言“封之于有库”为例,不知前者省略“于”字。是书有民国二年长沙排印本。
一卷。近代傅熊湘(生卒年不详)撰。熊湘字君剑,号钝庵,湖南醴陵人。曾任湖南省政府秘书,湖南图书馆馆长。傅氏认为《马氏文通》卷帙繁重,不适教授之用,遂删繁择要而成此编。立说皆依马氏,略无修正,偶有增益,往往不免错误。如“君臣也,父子也”的“也”字,傅氏谓与“仁者智者”的“者”字同类,为“名词有附加他类字合为一名”之例;谓“之”亦代“之于”,举“封之有库”犹言“封之于有库”为例,不知前者省略“于”字。是书有民国二年长沙排印本。
一卷。明金瑶撰。瑶字德温,号栗斋,安徽休宁人。嘉靖十年(1531)选入贡生,授会稽县丞,再补卢陵县丞。后迁桂林中卫经历,因母老不去上任,而在家乡教书,活到九十七岁才逝世。该书成于万历九年(1581),
三十卷。明冯梦龙(1574-1646)撰。冯梦龙字犹龙、又字子犹、公鱼,别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吴下词奴、姑苏词奴、前周柱史、东吴畸人、七乐生,又以顾曲散人、香月居主人、詹詹主人、茂苑野史、绿天馆主人
见《养鱼经》。
一卷。唐代释智首(567-635)撰。智首,俗姓皇甫,祖籍安定(今甘肃泾川北),后徙漳滨。初为智旻弟子,后听道洪津律师。玄思历明,通冠群宗。隋定天下,智首随师入关,扶佛教历隋唐两代。在唐初,曾任僧纲。
一卷。隋萧吉撰。辑佚书,清马国翰辑。萧吉字文休,梁武帝之兄长沙宣武王萧懿之孙。其博学善思,精于阴阳算术,《隋书·艺术》有传,称其著有《金海相经要录》、《宅经》、《葬经》、《乐谱》等。《乐谱》即《乐谱集
一卷、二笔 一卷、三笔 一卷、四笔 一卷、五笔 一卷。明项皋谟(生卒年不详)撰。项皋谟,字懋功,自称酉山居士,嘉兴(今属浙江省)人,郑履淳之婿。著有《学易堂笔记》等。此书是项皋谟所作之札记。分为五编,
三卷。宋韩彦直撰。韩彦直,字子温,韩世忠长子,延安(今陕西延安市)人。生卒年不详。绍兴十八年(1148)进士,累官至工部尚书。曾奉命使金,守节不屈。后以龙图阁学士、提举万寿观,以光禄大夫告老辞官,卒封
一百二十卷。宋陆唐老编。唐老,会稽(今浙江绍兴)人。淳熙中进士第一,故此书亦称《陆状元通鉴》。书中内容皆于《资治通鉴》内抄其可备科举策论之用者,间有音注。然浅陋颇甚,亦寥寥不详。首有总例言其大旨,学者
一卷。清苗夔撰。参见《说文声读表》。此诗以《毛诗》韵部,定《说文》五百四十部首音纽,乃以句用丶,韵用〇,间句韵用〇〇,隔句韵用、丶,撰为一篇韵语。王念孙云:“此小学绝作,六朝五代以来,读字讹谬,皆坐不
①二十八卷,首一卷。清赵文在原本,陈光诏续修。陈光诏,蕲水人,曾任长沙县知县。长沙县为各县之首,其志乘创修于康熙七年(1668),为知县胡壮生修,长沙绅士江有溶纂。其书后散失。康熙二十四年(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