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则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六卷。《浅巴司丛书》的一种,英国人傅兰雅译。傅兰雅,生平不详。该书共六卷,书前有《总论》,卷一为《论视法》、卷二为《论临画》、卷三为《论看物绘画》、卷四为《记布置方向》、卷五为《论光暗总理》、卷六为《
一卷。清汪中(1744一1794)撰。汪中字容甫,江苏江都(今扬州市)人,经学家、史学家、文学家,诸生。七岁而孤,家贫不能上学,母亲邹氏授以小学、四子书。稍长,入书店当学徒,因此遍读经史百家,于是成为
十三卷。无撰者人名。英国人艾约瑟(Joseph,Edkins)译。艾约瑟,英国教士、汉学家。所译西方史书,在当时中国社会有一定影响。书十三卷,卷首为小引。分三节,一、读罗马史便悉欧洲近事。二、罗马史载
一卷。清吴陈炎(生卒年不详)撰。吴陈炎字宝崖,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少负诗名,毛奇龄、朱彝尊都为之倾倒。中年与王士祯、宋荦友善,宋荦曾以国士见称。后出知荏平县,不久罣吏议归。除本书外,还著有《春秋三传
不分卷。清吴大澂撰。吴大澂,详见《恒轩所见吉金录》条。此书为吴大澂论述金石的有关书信,计三十多件。书信大多不具年代,只具月日。惟自兴安至商州道中所寄之书,署甲戌仲冬(1874)。还有自东边所寄一信,内
十卷。清代涂天相撰。涂天相字燮庵,号存斋,一号迂叟,康熙进士,孝感(今属湖北中部)人,官至工部尚书,著有《谨庸斋札记》、《守待录》、《存斋闲话》。此书便是从以上作者所著的书中摘录主要内容,分上、下两编
十六卷。卢翰撰。卢翰字子羽,颍州(今安徽阜阳)人,明嘉靖甲午(1534年)举人,官衮州府推官,著有《易经中说》四十四卷、《签易》(又名《中庵签易》)一卷。该书有自序,称其因见家塾有《事亲》一书,因广而
四十八卷首一卷,清文良、朱庆镛等修,陈尧采等纂。文良,字冶庵,长白人,咸丰四年(1854)任嘉定府知府。朱庆镛,字晓霞,广西博白县人,道光十三年(1833)进士,同治初年任嘉定府知府。陈尧采,华阳人。
二十八种,三百九十卷。国学整理社辑。该丛书辑录先秦至南北朝时期儒家类、法家类、道家类、兵家类、杂家类、农家类及小说家类具有代表性的子部著作二十八种,分八册刊行。第一册收刘宝楠《论语正义》二十四卷、焦循
简称《缃素杂记》,十卷。北宋末南宋初黄朝英(生卒年不详)撰。黄朝英,建州(今福建建瓯)人。生平事迹不详。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仅谓其为绍圣(1094-1908)后举子。其余皆不清楚。此书杂记经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