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星堂集
十五卷。清许汝霖(?-1720)撰。许汝霖,字时庵,浙江海宁人。康熙二十一年(1682)进士,历赞善,督江南学政,时称得士。累迁礼部尚书,致仕归,读书教徒以终。许汝霖,性孝友,行谨饬,工诗文,是集有文集八卷,续集一卷,《河工集》一卷,诗集五卷。文集目列十四卷,而书中第九卷题曰续集,为教徒条约,第十卷为《河工集》,自为一帙,不入卷数,而十一卷以下则有录无书,实为八卷,所以此文集为初刻未竣之本。诗集五卷分为八集,为《祥献集》、《应制集》、《冰衔集》、《使旋集》、《河干集》、《还朝集》、《归田集》、《酬应集》。是集所作,才思富赡,诸体皆备。但《河工集》内批高阳水灾详文云:“仰速行确查,候抚部堂批示缴。”仅十二字,亦列集中。因收集文稿刊刻之时,举其平生手迹,一字不遗收罗集中,未免不能割爱,缺乏剪裁。有康熙末初刻本。该书《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存目书著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