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张玉书撰。玉书字素存,号润甫。江苏丹徒人。生平详见《张文贞集》(辞目)。此集共二卷。其中序九篇,跋一篇,募疏一篇,祭文十七篇。盖当日编辑文集时所删,而后人掇拾刊行之。今观此集,其文多为应酬之作
一卷。清陈宗彝刻印。宗彝字雪峰,原名秋涛,江宁(今江苏江宁县)人,嗜金石古籍。他所刻印的蜀石经残字,也已著录。这卷《熹平石经残字》,就是清道光三年,与蜀石经同时刻印的。此书所刻,凡《尚书·盘庚》一石,
①清黄式三所著易学著作。四卷。黄式三字薇香。定海人。此书第一卷为象爻合释。对古易注中随文曲衍、彖爻矛盾、爻爻矛盾的现象给予匡正。第二卷为同辞合释。解决了同一词语在易注中却前后矛盾。不合易例的现象。第三
见《闺范》。
四卷。清毛奇龄(详见《仲氏易》)撰。毛氏认为“属辞”是“史文之散漶者宜合属也”,“比事”是“史官所载之事畔乱参错而当为之比以类也”。既反对汉儒所谓“属合辞令,比次战伐”之说,亦不赞成后儒所谓“辞有褒讥
十三卷。无撰者人名,英国人艾约瑟(Joseph,Edkins)译。艾约瑟,英国教士,汉学家。1848年来华传教。1880年被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聘为海关翻译。所译西方史书,在当时中国社会有一定影响。书
三卷。清周模(生卒年不详)撰。周模为仪封(今属河南)人,是书成书于雍正甲辰(1724)年,所作的注释都是依文训义,只对鲁斋彭氏所算的黄钟围径字画中有讹误处作了订正。他在自序中称不得黄钟则十一律无由而正
二卷。明朱橚(?——1425)撰。朱橚,明太祖朱元璋第五子,洪武三年(1370年)被封为吴王,洪武十一年(1378年)改封周王,洪武十四年(1381年)就藩开封。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朱橚因擅离
三卷。陈伯陶撰。陈伯陶字子砺,广东东莞(今东莞)人。官至江苏布政使。少从陈澧学。是书分三篇:首篇论《孝经》与《春秋》相表里,言修《春秋》以正君臣父子之法,说《孝经》以明君臣父子之行,最得其旨。次篇言曾
一卷。清范士增(详见《周易解四书》)撰。是卷以四书解四书,确有不可易者,如“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解为“爱而不敬兽畜之也”,后儒多疑犬马不可以比父母,观此可爽然。其他如“殷因于夏礼,所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