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温陵集
二十卷。明李贽(1527-1602)撰。李贽,号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明思想家、文学家。做过云南姚安知府。哲学观点没有摆脱王守仁和禅学的影响。但公开以“异端”自居,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的见解,主张重视功利。认为“天下万物皆生于两,不生于一”(《夫妇论》)。对封建传统教条和假道学进行了大胆的揭露。认定《六经》、《论语》、《孟子》等儒家经典只是当时弟子的随笔记录,并非“万世之至论”,反对“咸以孔子是非为是非”。终被统治者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名迫害而死。在文学方面,李贽反对复古摹拟,主张创作必须抒发己见,从“绝假纯真”的“童心”出发,反对“以多读书,识义理障其童心”,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对封建的传统思想有所突破;并重视小说戏曲在文学上的地位,在当时颇有影响。其著作有《李氏焚书》、《续焚书》、《藏书》等。是集一卷至十三卷为答书、杂述,即《焚书》。十四卷至十七卷为读史,即《摘录藏书史论》。十八、十九二卷为道原录,即《说书》。第二十卷则以所作之诗为终。前有自序称:盖因刻《说书》而并摘《焚书》、《藏书》合为此集也。《四库全书总目》称:“贽非圣无法,敢为异论。虽以妖言逮治,惧而自刭。而焦竑等盛相推重,颇荧众听,遂使乡塾陋儒,翕然尊信,至今为人心风俗之害。故其人可诛,其书可毁。而仍存其目,以明正其名教之罪人,诬民之邪说。庶无识之士不至怵于虚名,而受其簧鼓,是亦彰瘅之义也。”于今天看来,此评其谬大甚。此集有江苏周厚堉家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