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十五卷。清汪辉祖(1730-1807)撰。汪辉祖字焕曾,号龙庄,晚年号归庐。浙江萧山人。乾隆四十年进士,先后任宁选知县、道州知州等,善听讼,有能吏之名。著有《学治臆说》、《佐治药言》等。晚年潜心
五卷。清周炳中撰。炳中有《四书典故辩正》二十卷。续编首有史炳序,对先儒异义前编未详者,又复详为考辨,以成此书。大旨在订正义疏的是非同异,与《四书典故辩正》的体例相同。如师尹一条,据张大亨说,正毛郑之误
三十二卷。明张溥(见《诗经注疏大全合纂》)撰。该书分《列国论》二十四卷、《四传断》七卷、《书法解》一卷,计三部分。书未完而张溥卒,张采续撰,将《诸传断》所未完之文公、襄公、僖公条补续,并为之刊行。无甚
一卷。作者不详。书前有明代作家杨慎题辞,故明沈德符《敝帚轩剩语》认为此书是杨慎伪作。鲁迅也持此说。《杂事秘辛》之“秘辛”二字,类似卷帙甲乙名目。其“杂事”,主要记叙汉桓帝刘志懿献梁皇后被选及册立的故事
六卷。元刘秉忠(1216-1274)撰。刘秉忠字仲晦。邢州(今河北邢台)人。后出家为僧,法名子聪,号藏上人。辅弼忽必烈建立元朝,制定各种制度。据《元史》本传,集本十卷。今明刻本佚其杂文四卷,唯存六卷。
一卷。汉蒯通(生卒年不详)撰。蒯通,范阳(今河南定兴县)人。本名彻,因与汉武帝同名,故史家追书为通。高祖称其为齐辩士,颜师古谓通本燕人,后游于齐,故云“齐辩士”。司马迁《史记·田儋传》赞曰:蒯通者,善
一卷。明曾益撰。曾益字子谦,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生卒年、仕履皆不详。此书专摘《左传》所言兵事者,纂为一书,名曰《左略》。书凡五十六篇,每条标以名目。书之内容尽为所摘录之《左传》原文,不引他书相证。以
见《孙子书校解引类》。
二十一卷,民国李退谷修,朱勋等纂。李退谷,开州人,民国时期任瓮安县知县。朱勋,邑人。清雍正初,邑宰韩瑛撰县志八卷。然久已散失。民国二年李退谷来任知县,乃延朱勋纂修志乘,历时八月而成是书。《瓮安县志》民
四卷。清吴云撰。吴云(1811-1883),字平斋,归安(今浙江吴兴)人。诸生。权苏州府知府。年甫强仕,罢官不出。同治三年(1864)迁居吴下,所居有泉石之胜。著作有《两垒轩彝器图释》十二卷等。此书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