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指归
见《道德指归论》。
见《道德指归论》。
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二卷。明顾谅(生卒年不详)撰。谅字希武,上虞(今浙江省上虞县)人,西村乃其别号,洪武中以荐为无锡县教谕。该书所录,皆关于修省之论。《四库全书总目》谓其“大旨醇正,词亦平近易晓,然持论未免稍迂”。此书一
一卷。清张沐撰。沐字仲诚,号起庵。河南上蔡(今河南上蔡)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官至内黄县知县。著有《图书秘典溯流》、《史学钞》、《一隅解》、《道一录》、《学道六书》等。以大学古本通属经为一篇
八卷。清代姚元之(1776-1852)撰。姚元之字伯昂,号荐青、竹叶亭生,晚号五不翁,嘉庆进士,安徽桐城(今安徽中部)人。官至左都御史,工书画,著有《竹叶亭杂诗稿》等书。作者以亲身见闻著成此书,并由其
五卷。德国人花之安撰。花之安有《学校论略》,已著录。此书宗旨是:国家之兴在于人才兴;人才之盛在于学术发达;学术发达在家靠父母教诲,在学校靠师长教诲。五者互相为用。五卷之目为:养贤能、正学术、善家训、正
一卷。方勇撰。方勇为近代学者,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本书前面录有龚自珍《大誓答问》二十六条,下面录有评语。此书之评语,多为反驳龚氏之说,如龚自珍认为伏生所传的二十九篇《尚书》中没有《大誓》,方勇则就其说
见《神农本草经》。
十七卷。明林魁(约1517前后在世)撰。林魁,字廷元,号白石山人,龙溪(今福建龙溪县)人,生卒年不详。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历户部郎中,官至云南兵备副使。著有《白石野稿》。是稿凡十七卷。其中赋
一卷。清胡重(生卒年不详)撰。胡重字鞠圃,秀水(今浙江嘉兴)人。精于小学,尝校《干禄字书》及《惠氏校本说文》。是书用李焘《五音韵谱》始“东”终“甲”之韵,取五百四十部首而编之,无说解,无注释。其自序谓
十六卷。清俞樾(1821-1907)撰。俞樾字荫甫,号曲园,浙江德清人,道光进士,官翰林院编修。晚年讲学杭州诂经精舍,治经、子、小学,撰《群经平议》、《诸子平议》、《古书疑义举例》。俞氏精句读,审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