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方膺
李方膺(1695~1755)清代诗画家。字虬仲,号晴江,别号秋池、抑园、白衣山人,乳名龙角。通州(今江苏南通)人。曾任乐安县令、兰山县令、潜山县令、代理滁州知州等职,因遭诬告被罢官,去官后寓扬州借园,自号借园主人,以卖画为生。与李鱓、金农、郑燮等往来,工诗文书画,擅梅、兰、竹、菊、松、鱼等,注重师法传统和师法造化,能自成一格,其画笔法苍劲老厚,剪裁简洁,不拘形似,活泼生动,被列为扬州八怪之一。
- 李纯甫
(1185—约1231)金弘州襄阴人,字之纯。初工词赋,后治经义。章宗承安二年经义进士。两次上疏,策宋金战争胜负,后多如所料。荐入翰林。宣宗时,不受权相术虎高琪荐擢,以母老为辞,官至京兆府判官。学术文章为后进所宗。中年即无仕进意,旋即归隐,日与禅僧士子游,以文酒为事。虽沉醉,亦未尝废著书。有《中庸集解》、《鸣道集解》等。
- 于谦
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瓦剌兵逼京师,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终迫也先遣使议和,使英宗得归。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冤杀。谥曰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 薛蕙
薛蕙(1489~1539年),明朝大臣。祖居亳州城内薛家巷。年十二能诗。举正德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谏武宗南巡,受杖夺俸。旋引疾归。起故官,改吏部,历考功郎中。正德十五年(1520年)薛蕙再次被起用,任吏部考功司郎中。嘉靖二年(1523年),朝中发生“大礼”之争,薛蕙撰写《为人后解》《为人后辨》等万言书上奏,反对皇上以生父为皇考,招致皇帝大怒,被捕押于镇抚司后赦出。嘉靖十八年(1539年),薛蕙担任春坊司直兼翰林检讨司,不久病死家中,享年五十,被追封为太常少卿。
- 袁天瑞
袁天瑞,号桐冈。东莞人。明神宗万历间人。民国张其淦《东莞诗录》卷一八有传。
- 窦俨
窦俨(918—960)字望之,蓟州渔阳县(今天津市蓟县)人,窦燕山次子。后晋天福六年(941)举进士,历仕后晋、后汉、后周各朝,屡任史官。后晋时,定朝会乐章、二舞及鼓吹十二案。后周初,修后晋高祖,少帝和后汉高祖《三朝实录》。后周显德四年(957),俨上疏陈“礼、乐、刑、政、劝农、经武”治国六纲之言,周世宗纳之。北宋建隆元年(960),任礼部侍郎,奉旨撰定祠祀乐章、宗庙谥号。俨一生著有《周正乐》一二O卷,文集七O卷。
- 韩鑅
韩鑅(1729-1804),贵州毕节人,清朝大臣。韩鑅历官几十年,关心百姓疾苦、声扬远播,齐、楚、吴、豫之间,人皆称赞。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捐通判拣发河东,初任山东东昌府上河通判,三十二年(公元1767年)迁沂州府同知,三十八年(公元1773年)擢安徽颍州府知府,四十年(公元1775年)迁江苏淮徐海道,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授河东河道总督。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授工部右侍郎,五十四年(公元1789年)调户部右侍郎,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调兵部右侍郎。
- 罗肃
(公元一四一八年前后在世)(一作名简)字汝敬,号寅庵,庐陵人。生卒年不详,约明成祖永乐十六年前后在世。永乐二年(公元一四o四年)进士,选庶吉士,就文渊阁读书。不称旨,即日遣戍。自此努力学问,累迁侍讲。仁宗时,忤旨下狱。既而起用,改御史,直声震一时。宣宗时,擢工部右侍郎,两吏安南。还,督两浙漕运,理陕西屯田,多有建置。以疾告归,卒。肃著有寅庵集三卷,外集四卷,(均《四库总目》)传于世。
- 王茂时
生卒年不详。郡望太原祁县(今山西祁县)。王圭之孙。高宗时人。事迹见《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二上》、《唐诗纪事》卷七。《全唐诗》存诗1首。
- 王鸿儒
王鸿儒(1459-1519),字懋学,别号凝斋,明·南阳府(今河南省南阳县)人。少小聪慧,敏悟绝人,家贫为府书佐。书法欧、颜,作字端劲有古法。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出为山西提学佥事,进副使,官至户部尚书。明朝前、中期著名诗人、政治家、文学家、书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