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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县令李钟岳义殉秋瑾

在117年前的今天,1907年10月29日(农历1907年9月23日),山阴县令李钟岳义殉秋瑾。

1907年10月29日,原山阴县令李钟岳悬梁自尽。

秋瑾女士死后仅三日,李钟岳即被撤销官职。贵福因探悉李钟岳对秋谨有“杀你非我本意”一语,大怒,当即电请浙抚,立予撤任。李钟岳离任之日,绍兴绅民数百人,乘船数十只,送至距城30里的柯桥,仍恋恋不舍。钟岳严然曰:“去留何足计,未能保全大局,是所憾耳!”

李钟岳归乡后,终日只说:“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实由我而死”,甚为自疚。他曾对人说:“越中自明季以还,宿儒大师,先后讲学,隐托经义故训,藉严华夷之辩,光复之宜,涵儒于后学者至深。革命说兴,其迎而与合者,大抵皆优秀分子,纵罹法网,犹将宥之于世;至若谳狱不具,本无死法,扼于权要,未由平反,人虽亮我,其如良心责备何!”闻者虽慰藉钟岳,但钟岳不能释然,渐萌殉身之念。每日他总将秋瑾遗墨“秋雨秋风愁煞人”七字注视默诵,痛心疾首以致涕下。一次他跃井自杀,被救不死。数日又结绳老树,却被夫人发觉。家人防范,不敢远离,但钟岳死志已决。

29日上午9时许,乘家人不备,自缢于旁舍,年53岁。距秋谨死难只有百日。噩耗传开,不论识与不识,咸为太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