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则之一。出《素问·至真要大论》。指轻浅单纯的病证,可逆其病气而治之。如寒证用热药,热证用寒药。参见正治条。
病证名。又名肥疮、燕口、口角疮。常因脾胃湿热上攻口唇,或先天遗毒所致。《诸病源候论》卷三十:“足太阴为脾之经,其气通于口;足阳明为胃之经,手阳明为大肠之经,此二经脉并侠于口,其腑脏虚,为风邪湿热所乘,
初生儿肥胖,《景岳全书·小儿则》谓其“色嫩,日觉好看者,此其根本不坚,甚非佳兆,且亦最易感邪。”
【介绍】:见刘亩条。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杂病》。又名天丝打眼。“谓风飏游丝,偶然触入目中而作痛也”(《张氏医通》卷八)。可致眼痛赤涩,肿胀难睁,泪热羞明,鼻流清涕等,治宜及时取出游丝,参见物偶入睛证条。
见《浙江天目山药用植物志》。为野木瓜之别名,详该条。
用简单的药味组成的方剂。针对主证治疗,取其力专而效速。如甘草绿豆汤治毒菌中毒。又单味药亦称单方,如半边莲煎剂驱除腹水等。
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斑叶兰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出《疮疡全书》。指妊娠六、七个月,胎气旺盛,肝气郁结,胃热壅滞,致使肝胃二经,经络瘀阻,乳房结肿疼痛,谓之内吹乳。若色红者,多属热,宜柴胡清肝散;不红者,为气郁,宜逍遥散。参见妊娠乳肿条。
见《摘元方》。为荭草花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