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学》第二章 清热药·
凡以清解里热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为清热药。
清热药都是药性寒凉,主要用于热病高热、痢疾、痈肿疮毒、以及目赤肿痛、咽喉肿痛等呈现各种里热证候、即是《内经》所说「热者寒之」的意义。
为了方便掌握本章各种清热药的特点,现根据各药的专长,再分为下列六小类:
(一)清热泻火药:能清气分热,对气分实热症,有泻火泄热的作用。
(二)清肝明目药:能清肝火而明目,常用于肝火亢盛、目赤肿痛等症。
(三)清热凉血药:专入血分,能清血分热,对血分实热有凉血清热作用。
(四)清热解毒药:有清热解毒作用,常用于治疗各种热毒的病症。
(五)清热燥湿药:药性寒凉,偏于苦燥,有清热化湿的作用,可用于湿热病症。
(六)清虚热药:能清虚热、退骨蒸,常用于午后潮热,低热不退等症。
清热药性属寒凉,多服久服能损伤阳气,故对于阳气不足,或脾胃虚弱者须慎用,如遇真寒假热的证候,当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