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学》第四节 清热解毒药·
凡功能清热邪、解热毒,适用于各种热毒病症的药物,就叫清热解毒药。热毒病症主要是指丹毒、斑疹、疮痈、喉痹、痢疾等,由于火热痈盛、郁结成毒的病症。
本节药物都能清热解毒,但由于各药性能不同,所以在应用上又各有特长,在应用于时必须作适当的选择与配伍。若热毒在血分,可与凉血药配合应用;火热炽盛,可与泻火药配合应用;挟湿者,可与燥湿药配合应用。此外,痢疾里急后重,宜配行气药;疮痈属虚者,宜配补益药等等。但发斑、疮疡、喉痹、痢疾等疾患,而属于阴症、寒症者,则不宜使用清热解毒药。